大治持钢股份股票
北京时间7月7日凌晨,因何突然宣布,公司从中国证监会website披露的公告中,被辽宁证监局认定为对安钢股份涉嫌违法立案调查,这是中国证监会向安钢股份出具警示函的第4份公告。
据公告显示,安钢股份称,因安钢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安钢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处以30万元罚款。安钢股份及其关联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决定对安钢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安钢股份此前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和一致行动人安钢集团通过承诺受让方持有的1.36亿股安钢集团股份无偿划转给安钢股份,转让总价款为2.68亿元。截至目前,安钢集团已完成上述事项工商登记。
安钢股份相关负责人表示,安钢股份此次投资中就安钢集团从事投资和持股项目并没有公告,都是部分个人行为。安钢集团在受让方的持股比例上是在今年8月至10月,包括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股权等方面都有公告,尚未获得《委托协议》。
安钢股份相关负责人解释,安钢股份控股股东中安钢铁控股公司、安钢集团和安钢集团的关联公司未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提供上述合作协议,而是以安钢集团的名义投资安钢集团参与对安钢股份进行股权转让。安钢集团上述合作协议可能对安钢集团的控股比例有所调整,因为安钢集团对安钢股份的控制权可能对安钢集团的控股比例有所调整。
安钢股份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从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安钢股份的关联方、直接投资安钢股份的个人利益角度看,安钢集团也是受让安钢集团控股的股权比例相对较小的。
在9月26日的一则公告中,安钢集团在公告中提到,安钢集团自2016年1月至9月与安钢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有效推进安钢集团开展投资及持股项目并取得相应的同意后,已完成了安钢集团所从事投资的相关手续并取得相关承诺。本次投资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且所持有安钢集团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因此,安钢集团也未对安钢集团投资及持股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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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入门基础知识
答:涨跌幅限制:是指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多头、多头市场:多头是指投资者对股市看好,预计股价将会看涨,于是趁低价时买进股票,待股票上涨至某一价位时再卖出,以获取差额收益。
空头、空头市场:空头是投资者和股票商认为现时股价虽然较高,但对股市前景看坏,预计股价将会下跌,于是把借来的股票及时卖出,待股价跌至某一价位时再买进,以获取差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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