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是一种法律程序,被告可以用它主张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这意味着法院裁定它有权审理该案件。当事人被驳回管辖权异议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上诉
当事人可以就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提出上诉。上诉程序涉及向更高法院提出申诉,认为较低法院在驳回异议时犯下错误。在上诉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提交辩辞,并参与法庭辩论。
2. 提交撤销动议
当事人可以在高等法院提交撤销动议,请求高等法院撤销下级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决定。撤销动议必须以法律事实为基础,要证明下级法院在排除异议时犯下显着的错误。
3. 参与本案审理
如果当事人选择不提出上诉或撤销动议,他们可以参与案件的审理。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提交答辩、出席庭审,并提交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即使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当事人仍然有权在案件审理中就案件的实体内容提出抗辩。
管辖权异议的驳回理由
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可能有多种理由。以下是常见的驳回理由:
驳回管辖权异议后的影响
如果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会产生以下影响:
寻求法律协助
如果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强烈建议寻求法律协助。律师可以评估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最佳的行动方案,并代表当事人出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