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票大股东回购的途径
(一)一般情况
据悉,有“开板回封”的股票回购是指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证券账户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推高股价的行为。
(二)流程
一是全额回购,即以自己的“债转股”方式将其出售给证券投资机构;
二是申请回购,即卖出自己手中持有的股票,利用持有的股票出售。
(三)指上交所对大股东或上市公司资产抵押实施的有价证券的回购方式。
(四)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