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股票利润分配预案:
2008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每10股派2元(含税)(含税)(税后派: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2009-12-31)
该预案指出,公司2004年度应该分配的利润不足以分派优先股股利,同时公司应该分配优先股股利,即优先股股利必须得为每10股派1.5元(含税)
由于优先股股息是含税的,每10股派1.5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自动转成股票。
一般来说,公司分红方式是指用现金形式对股东分配股利,即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利润,包括股利和股票股利。
一般来说,公司确定每10股派1.5元的现金红利,分配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且分配的股利在税后派息后,仍然是现金红利,该股东享有的优先股股东可以按一定比例享受股利分配。
该预案还可以将税后利润、送股、配股、分红、配股、贴现等等情况列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