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委托撤不掉?”这个问题,听着好像有点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尤其是在我们这个行业,一旦委托流程启动,想“叫停”,往往不是一声令下就能行的。很多时候,客户自己可能也未必完全清楚,自己到底是在哪个环节卡住了,又或者,他们以为的“撤委托”和实际的法律、程序规定,压根就不是一回事。这背后涉及的,不光是简单的“反悔”那么简单,更多的是对整个流程、各方责任、甚至是合同条款的理解偏差。
我们接触的很多委托,初期最容易出问题的,就是对委托事项的界定不够清晰。比如,委托办理一项法律事务,是仅仅代为递交文件,还是包含全程的沟通协调、策略制定?双方在这一点上如果有模糊地带,一旦事情进展不顺,或者客户觉得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就很容易产生“想撤”的念头。可问题是,这时候,很多工作已经做了,相关的成本也已经产生。这时候你想说撤就撤,谁来承担这些成本?对方的工作量怎么办?这都是需要考虑的。我们曾经就遇到过一个客户,委托我们处理一起合同纠纷。刚开始沟通得好好的,我们根据他的描述,整理了一份初步的方案,还跟对方初步接触了几次。结果他突然觉得,好像没达到他预期的那种“立刻解决”的效果,就想让我们停止。但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去研究案情,也跟对方沟通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实质性的接触。这时候让他直接停止,我们这边就得承受之前的成本损失,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初期把委托事项、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委托,都说清楚,是避免日后麻烦的第一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委托期限和成果的预期不一致。客户可能觉得委托了,就应该很快看到结果,但很多事务本身就有其周期性,需要时间去推进、去等待。如果客户的预期不现实,或者我们没有充分沟通清楚这个周期,一旦达不到他想象中的“速度”,就容易产生不满,进而萌生“撤委托”的想法。我们得明确告诉客户,事情的进展受很多外部因素影响,不是我们单方面能完全掌控的。有时候,即使我们已经尽力了,也可能需要等待对方的回复,或者等待法律程序的规定。如果客户不能理解这一点,或者不愿意承担这个等待的成本,那么在委托初期,就应该把这些可能性都说清楚。
最怕的是,双方在签订委托协议的时候,对“解除委托”的条件、方式以及后果,都没有做细致的约定。这就像签订了一份没有“刹车”的合同。一旦出现分歧,大家就只能各执一词,按照自己理解的方式去操作,结果往往就是陷入僵局,或者一方觉得“撤不掉”,另一方觉得“被迫继续”。所以,完善的委托协议,里面必须明确约定解除委托的通知期限、需要承担的费用,以及一些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形。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大家都有一个明确的对照和处理依据,而不是凭空争执。
委托一旦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情况就更复杂了。比如,我们已经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向第三方发出了律师函,或者已经提交了相关的法律文件到某个部门。这时候,你说撤就撤,那已经产生的文件和沟通成本怎么办?对方已经收到了我们的律师函,对这件事有了初步的了解,你现在突然说“不用了”,这也会给对方造成困扰,甚至产生一些预料之外的连锁反应。而且,对于很多法律程序来说,一旦启动,就进入了特定的轨道,不是说你想停就能立刻停下来的。比如,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案件已经开庭,或者已经进入了审理阶段,想要撤回起诉,也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办到的。客户可能只是单纯地不想打了,但他不知道,这个“不想打了”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完成,而且可能还会有相应的费用或影响。
我记得有个客户,委托我们进行一项知识产权的维权。在我们发出了一系列警告函,并且contact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后,他突然觉得“麻烦”,说不想搞了。可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跟对方(侵权方)建立了初步的contact,对方也收到了警告函,并且我们跟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过程也产生了一些记录。你想完全“撤销”这些行为,让对方仿佛什么都没收到过,这是不现实的。而且,即便我们停止进一步的行动,之前产生的通讯费、交通费、以及我们为研究案情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这些都是成本。我们不能说因为客户“不想继续了”,这些成本就没人承担。这时候,我们就得跟客户再次沟通,说明这些已经产生的费用,以及停止后续工作的程序和可能带来的影响。比如,停止沟通,是否意味着对方可能会认为我们放弃了追究,反而继续侵权?这些都需要客户权衡。
在很多行政审批或备案类的事项上,情况也类似。比如,我们帮助客户去办理某些证照,已经提交了材料,并且进入了审批流程。这时候客户突然说“不办了”,但很多材料一旦提交,就进入了guanfang的档案系统,想完全“撤回”并抹去痕迹,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而且,很多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已经投入了人力和时间。我们得跟客户解释清楚,哪些操作是可逆的,哪些是不可逆的,以及“撤不掉”的真正含义,更多时候是指无法完全抹去已经发生的事实和产生的痕迹,以及无法避免的某些后续成本或影响。
从经济学角度看,“沉没成本”是导致“委托撤不掉”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旦我们投入了时间、金钱、精力去处理委托事项,这些就已经变成了沉没成本。即使客户后来觉得不划算,想停止,这些成本也不会因为停止而消失。而我们作为受托方,自然不愿意承担这些已经投入的成本。因此,即使客户想“撤”,也必须在前面提到的协议条款、或者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来处理这些已经发生的成本。如果双方在这一点上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客户不愿意承担这部分成本,那么“撤委托”就变得非常棘手,从法律和经济的角度,对方都有理由要求赔偿或支付已产生的费用,这也就构成了事实上的“撤不掉”。
我经常跟客户解释,委托不是一种“试用”服务。一旦我们开始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我们投入的资源就是真实的,并且是不可逆的。就像你去买一套定制的西装,在裁缝已经为你量体裁衣、开始裁剪面料的时候,你突然说“不想要了”,你觉得能不付钱吗?当然不可能。我们所做的,也是类似的事情。我们投入的是专业知识、时间、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所以,与其纠结于“为什么撤不掉”,不如在委托初期就想清楚,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这项服务,以及是否愿意为此付出相应的成本。
所以,很多时候,“撤不掉”并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绝对不能停止”,而是“停止的代价太高”或者“停止会带来无法接受的后果”。这种“代价”和“后果”,可能是金钱上的,也可能是法律程序上的,或者是信誉或未来合作上的。我们作为专业人士,有责任帮助客户理解这一点,并引导他们在委托前做出明智的决定。毕竟,对我们来说,每一次委托都意味着一份责任,而对客户来说,每一项委托也都意味着一笔投入。双方都应该珍惜和负责任地对待这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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